垃圾分類、環衛市場化、建筑垃圾已納入《生態環境法典》(草案)發布日期:(2025/5/9) 點擊次數:8 |
垃圾分類、環衛市場化、建筑垃圾已納入《生態環境法典》(草案)
轉自環衛科技網訊,五一勞動節前夕,全國人大正式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法典(草案)》(以下簡稱《法典》)全文,并向社會公眾公開征求意見,社會公眾可以直接登錄中國人大網(www.npc.gov.cn)或國家法律法
規數據庫(fk.npc.gov.cn)提出意見,也可以將意見寄送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北京市西城區前門西大街1號,郵編:100805。信封上請注明生態環境法典草案征求意見)。征求意見期限為45日。
草案共分五編,依次為:總則編、污染防治編、生態保護編、綠色低碳發展編、法律責任和附則編,共1188條。
環衛科技網發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已被納入《法典》
“第二編 污染防治”中的“第六分編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其中,“生活垃圾污染防治”被單列為第二十一章,“建筑垃圾、農業固體廢物等污染防治”合列為第二十二章,與環衛關聯度較高的“危險廢物污染防治”作為第二十三章出現。
第六分編
固體廢物污染防治
第十九章一般規定
第二十章 工業固體廢物污染防治
第二十一章
生活垃圾污染防治
第二十二章
建筑垃圾、農業固體廢物等污染防治
第二十三章 危險廢物污染防治
注意到,《法典》對行業關注的多個問題予以明確規定。
《法典》第二十一章首條即規定,“國家推行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并要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加快建立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生活垃圾管理系統,實現生活垃圾分類制度有效覆蓋。
針對環衛市場化,第五百零一條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衛生等有關部門應當組織對城鄉生活垃圾進行清掃、收集、運輸和處理,可以通過招標等方式選擇具備條件的單位從事生活垃圾的清掃、收集、運輸和處理。
對于廚余垃圾是否能夠飼養禽畜,《法典》規定,“禁止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利用未經無害化處理的廚余垃圾飼喂畜禽。
關于垃圾處理費,《法典》指出,生活垃圾處理收費要“體現分類計價、計量收費等差別化管理,并充分征求公眾意見。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標準應當向社會公布。"
"生活垃圾處理費應當專項用于生活垃圾的收集、運輸和處理等,不得挪作他用。
在建筑垃圾污染防治方面,《法典》也明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建筑垃圾污染的防治,建立建筑垃圾分類處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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